调查--废旧电池的处理问题?您怎么处理的?
德国要求消费者将使用完的干电池、纽扣电池等各种类型的电池送交商店或废品回收站回收,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必须无条件接受废旧电池,并转送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理;还要求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必须担当起区分有毒电池和无毒电池的责任,并对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实行押金制度,即消费者购买的每节电池中都含有一定的押金,当消费者拿旧电池来换时,可以自动扣除押金。 美国是在废电池环境管理方面立法最多最细的一个国家,不仅建立了完善的废电池回收体系,而且建立了多家废电池处理厂,同时坚持不懈地向公众进行宣传教育,让公众自觉地支持和配合废电池的回收工作。 德国人的口号是:“为了未来回收废旧电池”。在美国,用户如不把废旧电池交回给制造商、零售商或批发商,每买一节新的充电电池要多付3至5美元。
韩国生产电池的厂家,每生产一吨要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用于回收者、处理者的费用,并指定专门的工厂进行处理。 法国:所有电子电器销售商在出售新产品时不得拒收顾客返回的同类废旧电子电器产品,而生产厂家必须负责妥善处理这些废旧电子电器。涉及的电子电器垃圾分三大类,即家用电器、音像设备和电子办公设备,凡是需要用电、电池或蓄电池才能运转的设备都属于必须回收之列。
丹麦、瑞典:要求所有电池零售商回收废电池,并对电池销售征收特别销售税。按照不同的电池种类,特别税的税率为6%至8%。政府把所收的税金用于支付回收、运输和处理这些电池的费用。据统计,瑞典的旧电池和手机电池的回收率已达到95%,丹麦超过75%以上。 我们怎么办? 没有官方的处理方案,民间能行动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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